Reddit 貼文拿 John Jones 受困 Nutty Putty Cave 的示意圖,問了一個很難只用「對」或「錯」回答的問題:已有伴侶與孩子的人,還能不能選擇可能送命的嗜好?如果出了事,這仍然只是他自己承擔的風險嗎?
先把貼文混在一起的幾件事拆開。這起事故不是水下的 cave diving,而是沒有潛水的洞穴探險;貼文所寫的「幸福家庭」與「六位數收入」,也不是可靠資料能證實的背景。可以確認的是,26 歲的 John Jones 當時是 University of Virginia 的醫學生,與妻子育有一名 13 個月大的女兒,妻子還懷著第二個孩子。
2009 年 11 月,Jones 與親友進入 Utah 的 Nutty Putty Cave,後來在一段極窄、未繪入地圖的通道裡,以接近倒立的姿勢受困。救援持續約 27 小時,繩索系統一度把他往外拉,固定點失效後卻又讓他滑回原處。Jones 最終在洞內過世;由於無法安全移出遺體,洞穴之後遭到封閉。
留言裡一派認為,問題不在於他是不是「邪惡」,而是疏忽與責任。一旦有人依賴你,死亡或重傷的代價就不會只落在自己身上;如果還得讓救援人員冒險進去,承擔後果的人甚至不只家人。
另一派則不接受把所有洞穴探險都說成自殺。有人指出,探洞也有路線、經驗與安全程度的差別;也有人反問,成家不等於要把所有有風險的嗜好都交出去,否則登山、潛水、騎機車,甚至許多日常活動都能被判成不負責任。
討論最長的一支分支反而轉向機車。有人為了伴侶與孩子放棄騎車,也有人認為,不能要求一個人因為結婚就改掉構成他生活的一部分。於是問題不是能不能冒險,而是風險由誰承擔、又有沒有先談清楚。